智通財經APP獲悉,周一,美國一位聯邦法官裁定,IBM( IBM (NYSE:IBM).US)必須向BMC軟件公司支付16億美元賠償金,原因在于IBM在爲他們的共同客戶提供服務時讓客戶改用了它的軟件。
據悉,2017年,BMC起訴IBM,稱後者違反協議,在2015年雙方續簽權力共享協議時挖角AT&T的軟件業務。IBM則反駁說,AT&T放棄了BMC的産品並轉投IBM是出于它自己的原因;IBM聲稱,根據與BMC的協議,這是公平的競爭。雖然IBM近年已逐漸轉向雲計算和人工智能服務,但大型機仍然是其信息技術産品組合的重要一部分。
美國休斯頓地區法官Gray Miller周一駁回了IBM稱其“公平公正地獲得了AT&T軟件業務”的說法。該法官根據他之前的判斷認定,IBM在AT&T抛棄BMC的決定中所扮演的角色“帶有故意不當行爲的色彩”。
對此,IBM表示,它“在此次合作的各個方面都本着善意行事”,並誓言將提起上訴。IBM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判決完全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IBM計劃在上訴中尋求完全逆轉這一判決。”“將 BMC軟件技術從其主機上移除的決定完全是由AT&T做出的,這一點得到了法庭的認可,並在AT&T代表的證詞中得到了證實。”
BMC方面則表示,對該裁決感到“滿意”。該公司高級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Patrick Tagtow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的業務和合同的完整性對于成爲客戶的戰略供應商和合作夥伴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