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上海7月22日 -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官方微信最新公告稱,截至目前,浙江省、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河南省、青海省、江蘇省、遼寧省於2015-2016年發行的定向地方政府債已全部上市流通,可在本幣交易系統中進行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交易。
根據財政部此前《關於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地方債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試點地區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抵(質)押品範圍,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債券,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可納入部分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範圍,納入商業銀行質押貸款的抵(質)押品範圍,並可按規定開展回購交易。
據路透統計,截止本周一,2016年以來定向發行地方政府債總額逾9,000億元。
此外,交易中心還稱,將陸續公告上市流通的定向地方政府債券。(完)
(發稿 吳芳;審校 張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