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3日,香港市場失當行爲審裁處(審裁處)在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提起的研訊程序中裁定李奕璇(女)就美維控股有限公司(美維)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罪成後,命令李奕璇不得在香港處理任何證券,爲期兩年,由2021年2月2日起生效。
審裁處亦對李奕璇發出日後不得再進行內幕交易的終止及停止令。
李奕璇被命令交出其因進行美維股份的內幕交易而獲取的546817.43港元利潤,支付香港證監會的調查及法律費用,以及審裁處研訊程序的訟費。
此外,審裁處裁定美維前主席及執行董事唐慶年(男)並無從事市場失當行爲,但拒絕作出對他有利的訟費命令。經考慮唐慶年在香港證監會調查過程及是次研訊程序中的行爲後,審裁處信納:
香港證監會有合理理由就唐慶年進行查訊;唐慶年的全部或部分行爲促致香港證監會對其提起是次研訊程序;及唐慶年的全部或部分行爲促致審裁處調查或考慮其在此次研訊程序中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