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阿里、出售Arm,2020年軟銀套現800億美元過冬。對此,孫正義在DealBook稱,今後兩到三個月,可能發生任何災難。
這位號稱「科技佈道者」不是先知,是不是危言聳聽還未可知。但在資本市場身經百戰、消息網靈通,或強烈嗅到市場潛伏的危機。
三個月時間不長,我們可以靜觀其變。2020年「黑天鵝」、「灰犀牛」太多了,誰也不知道哪只將會觸發難以化解的經濟災難。
但願昨日被美國眾議院通過的《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不是這只「黑天鵝」。
懸而未決後,美眾議院終究還是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
狼還是來了!
當地時間12月2日晚,美國國會眾議院表決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以下簡稱《法案》)。
該《法案》要求,外國發行人連續三年不能滿足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簡稱PCAOB)對會計師事務所檢查要求的,將禁止其證券在美國交易。
同時,《法案》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是否由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
這是一個老提案,原本是在2019年3月提交的,此後一直懸而未決,直到2020年5月才獲得美國參議院通過。如今這一審批正在加速實施,數月後又被眾議院審議通過。
按美國立法流程,該《法案》將被眾議院將提交至白宮,由美國總統特朗普決定是否簽署成法律,繼而由美國證監會製定具體細則。
雖然《法案》適用於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國公司,但鑒於中概股在美國上市數量龐大,且市場主流意見普遍認為,其主要是針對在美股上市的中國公司。
根據PCAOB報告,截止2020年4月1日,全球共有位於四個司法轄區的會計機構不在其全面監督檢查能力範圍之内——中國大陸、中國香港、法國和比利時。
美股生存環境即將大變,中概股迎來最大危機。
港股、科創板為中概股回歸設通途
在美國資本市場經受住輪番做空的中概股們,這一次是遇到的狙擊前所未有。如果在總統簽署、美國證監會落地執行細則對中概股們並不友好,或意味著在美股上市的中概股將被「一網打儘」。
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3日,在美股上市的中概股有262家,總市值有23001億美元。其中不乏中國知名互聯網企業騰訊、百度、阿里,和TMT、醫藥領域的拔尖公司。
一旦法案落地,是否意味著這些公司將全線撤退?
未來未至,在國際關係風雲突變、各方利益短刀相接的時刻,一切尚存變數。今年以來,在美股新上市的公司已經有22家,包括小鵬汽車、理想汽車、金山雲、達達集團等。
屢次喊「狼來了」,卻依然不乏美股上市誘惑。市場投資者大概已經麻木。本次《法案》新進展下,中概股股價竟然波動不大。
但也不要心存僥幸,從參議院到眾議院,《法案》已經步步緊逼,中概股們也要做好兩手準備。
在美股暴風驟雨前夜,中概股們已經嗅到危險。
阿里、網易、京東、寶尊電商、再鼎醫藥、華住集團、中通快遞、百盛中國選擇在香港二次上市。此外易車網、房天下等選擇在美股私有化退市。
中概股退市可上市選擇機會更多,可以選擇港股,也可以選擇A股。國内資本市場如今也越來越成熟、開放,具有吸引全世界資本的潛力。
科創板的設立也為迎接中概股回家創造了條件。2020年中芯國際就選擇了在科創板上市。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地方金融監管局局長解冬曾對外表示,科創板應為迎接優秀中概股科技企業回歸做好準備。
這些曾為全球市場投資者帶來狂歡的TMT行業成長公司,如今相繼離去,也是美股近年來面臨的最大損失,帶來了市值縮水同時,也必將產生一連串可測與不可測的衰退效應。
故而該《法案》也將有損投資外國公司的美國投資者利益,甚至於讓全球投資者對美國資本市場失去信心。
合作監管才能創造未來
在今年5月《法案》通過美國參議院審議時,中國證監會就在密切關注。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法案》對雙方利益都會造成損害,不僅會阻礙外國企業赴美上市,更將削弱全球投資者對美國資本市場的信心及其國際地位。
優質上市企業是各國資本市場競爭的重要資源,相信國際投資者會根據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需要,做出自己的明智選擇。
從以往歷史看,我國對於跨境監管合作向來持積極態度,一直高度重視與美方證券監管機構跨境監管領域的合作。
據悉,中國證監會已向多家境外監管機構提供近30家境外上市公司相關審計工作底稿,其中向美國證監會和PCAOB提供的底稿共計14家。
此外,2019年中美雙方對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存放在中國内地的在美上市公司審計工作底稿調取事宜也達成過共識。
2020年4月,中國證監會發佈聲明,明確「中國證監會將按照國際證券監管合作的有關安排,依法對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堅決打擊證券欺詐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是各國監管機構的共同職責,深化跨境監管執法合作符合全球投資者的共同利益。
中國長期與包括美國在内的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加強合作,共同打擊跨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護各國投資者合法權益。
美國《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並非基於證券監管的專業考慮,相信國際投資者都會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