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上海稅務局上週發表一篇題爲《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和分類所得常見誤區》的文章,震驚中國與海外華人市場,因爲內容提到「個人在網絡買賣虛擬貨幣須納稅」。週一(1月8日)查看官方微信公衆號,該內容已被下架刪除。
在常見誤區三中提到「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上海稅務局反駁該說法,並回應實際上須徵稅。文章寫道:「《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據週一查看,上海稅務局公衆號目前已刪除提及「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文章,具體原因目前未明。
(來源:微信公衆號)
該文章發佈於數天前,但直到1月7日上午,內容才被廣泛傳播。
值得注意的是,奉賢企業直通車在其公衆號轉發的該《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和分類所得常見誤區》一文仍然存在,其中指出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擬貨幣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微信公衆號)
中文加密媒體「吳說區塊鏈」(Wu Blockchain)在週日指出,實際上當初中國政府是用2008年稅法徵稅。
(來源:Twitter)
據悉,此法規早在2008年創立,而比特幣白皮書也纔在2008年由中本聰釋出,這意味着,當時的法規並不是針對比特幣或其他類似的加密貨幣制定,因爲在那個時候這些技術還沒有出現或者不爲人所知。
實際上,這裏指的虛擬貨幣是針對於由中國騰訊公司推出的一種代幣「Q幣」或者其他當時的遊戲點數。Q幣主要用於騰訊的各種服務和產品中,如QQ聊天軟件、騰訊遊戲、QQ音樂、QQ視頻等。用戶可以使用法幣購買Q幣,然後在騰訊的平臺上使用它們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例如遊戲道具、個性裝扮、會員服務等。
Q幣的使用範圍限於騰訊的產品和服務之內,主要目的是爲了簡化和促進在騰訊生態系統內的交易,使用戶能夠方便地購買和使用騰訊提供的各種虛擬產品和服務。
據中文加密媒體BlockTempo在2023年初消息,中國加密貨幣大戶曾披露,自2022年初以來,中國某地稅務部門向其要求稽查個人所得稅,並且有多名大戶遭到稽查。
中國檢察官報此前指出,當前中國禁止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體現其財物屬性的兌換、買賣及定價服務等,均不被中國法律認可,在此背景下,刑法不應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爲財物來保護,這意味着,如果加密貨幣相關活動不屬於合法,也就無法徵稅。
(來源:微信公衆號)
但也有觀點認爲,對加密貨幣的徵稅需求,或許有可能促成加密貨幣行業在中國的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