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週二,蘋果(AAPL.US)已開始申請駁回美國司法部對App Store、智能手機市場和其他反壟斷訴訟的起訴。按照訴訟程序,蘋果需要先提交一封最多不超過三頁的申請前信函,概述駁回指控的理由。蘋果今日向美國地區法官Julien Neals提交了這封信,聲稱此案“遠遠超出了反壟斷法的外部界限”。
根據蘋果公司的說法,司法部以《謝爾曼法》第2條爲依據提起反壟斷訴訟,必須證明三項具體指控成立,才能“通過訴狀”。蘋果表示,司法部必須證明該公司:在相關市場中具有壟斷力量、進行了反競爭行爲、這些行爲產生了反競爭影響。
蘋果公司在信中繼續表示:“這一申訴在所有三個方面都不成立。最高法院曾多次認定,本案的核心行爲類型——即蘋果公司關於如何以及是否允許第三方訪問其平臺的決定——在法律上不會引起第2條責任。”
蘋果公司隨後指出,司法部指控其實施了限制措施,但蘋果公司認爲這些限制措施並未產生反競爭效果。蘋果公司“面臨着來自實力雄厚的競爭對手的激烈競爭”,不具備“確立或推斷市場支配力所需的市場份額”。
因此,蘋果請求法院駁回此案。同時,蘋果還指責司法部試圖改變反壟斷法,認爲法院“應拒絕接受其邀請,因爲這打算建立一個沒有任何法院承認的新的反壟斷責任理論”。
蘋果提交的這封動議前信函啓動了一個程序,接下來司法部將在本月底做出迴應。之後,Neals法官可能會召集雙方舉行會議。
所有後續步驟都取決於Neals法官的決定,但假設蘋果獲准提交完整的駁回動議,時間可能不會早於6月中旬。然後,司法部將再次提交反對意見書,蘋果公司則可以就此發表答辯狀。
如果案件進展到這一步,而法官沒有拒絕駁回申請,那麼很可能會舉行聽證會,但在一段時間內不會確定日期。不過,考慮到案件的範圍,法庭很可能會在9月份之前對駁回動議進行聽證。
如果蘋果公司的駁回動議未獲支持,司法部的案件將繼續進行,並進入全面聽證階段。具體日期仍由法院決定。無論任何一方的結果如何,預計都會有上訴,因此該案件不太可能在幾年內得到解決。
美國司法部週二沒有立即發表評論。該部門早些時候表示,蘋果的iPhone售價高達1599美元,比業內任何其他公司的利潤都要高。官員們還表示,蘋果向各種商業合作伙伴,從軟件開發商到信用卡公司,甚至是Alphabet旗下的谷歌等競爭對手收取幕後費用,最終提高了消費者的價格,推高了蘋果的利潤。另外,美國司法部表示,蘋果迫使消費者支付更多費用。“消費者不應該因爲公司違反反壟斷法而支付更高的價格,”司法部長Merrick Garland在3月份表示。“如果不受到挑戰,蘋果只會繼續加強其在智能手機領域的壟斷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