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11日,港投公司就“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交由其成立及管理的“投資組合”,公佈具體運作細則。“新計劃”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當中300萬港元將投放在“投資組合”。港投公司表示,“新計劃”自今年3月開始接受申請,預計截至今年12月底,到賬並配置於“投資組合”的資金最少3億港元,資金預計在2025年第一季啓動投資。
港投公司將按機制選定2至4名基金經理,爲“投資組合”作出投資。有意參與的基金經理,須提出最少兩個能爲香港科技或商用轉化帶來嶄新發展的新應用或新賽道,聚焦以香港市場爲基礎進行探索和孵化;結合香港的優勢、定位和需要,並以推動科技應用的跨地域發展爲長遠方向。
每支基金規模和安排不少於5000萬港元,於基金成立兩年內,根據相關賽道作出投資,而鎖定期由2025年1月1日起計的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