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安德利(605198.SH)發佈公告,2024年4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安德利集團通知,其於近日收到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向其發出的(2024)魯0692執167號《執行通知書》。
《執行通知書》主要內容:申請執行人霖安商貿與安德利集團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煙臺高新區法院作出的(2024)魯0692民初215號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霖安商貿於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於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立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安德利集團於收到本執行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下列義務:(1)履行(2024)魯0692民初215號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2)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3)負擔案件受理費230,719元及執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