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北京能源國際(00686)發佈公告,爲實施信託貸款安排,於2023年12月28日,有限合夥企業與相關訂約方訂立股權轉讓協議及其他相關交易文件。根據股權轉讓協議,有限合夥企業同意收購,及西藏中自同意轉讓寧夏中自99.99%的股權,代價約爲人民幣4.31億元。
截至本公告日期,有限合夥企業由京能發展及北京國電(北京國電爲京能發展的全資附屬公司)合共持股約20.09%,但鑑於北京國電擔任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及執行事務合夥人,故有限合夥企業入賬列爲公司的附屬公司。此外,於本公告日期,寧夏中自由西藏中自(由公司間接持股約70.57%)持股100%。於交割後,儘管寧夏中自將由有限合夥企業及西藏中自分別持股99.99%及0.01%(因此,由公司間接持有的寧夏中自的實際權益將自交割前的約70.57%下降至交割後的約 11.66%),其仍將爲公司的附屬公司,且其財務業績將繼續併入集團的財務報表。
信託貸款安排(股權轉讓作爲其一部分)標誌着有限合夥企業根據有限合夥協議的條款進行的首次投資。
董事相信,信託貸款安排將提供必要的資金,以透過償還寧夏中自(於交割後繼續作爲集團的附屬公司)的現有債務來增強其財務狀況,這將使寧夏中自能夠更好地分配其財務資源以繼續營運或擴建其目前的光伏發電項目。股權轉讓爲信託貸款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將使有限合夥企業直接持有寧夏中自的股權及控制權,爲信託貸款安排的後續運作奠定基礎。由於寧夏中自已爲集團的附屬公司,公司對其財務背景及經營情況有很好的瞭解,並認爲對寧夏中自進行債務投資的風險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