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清所發布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細則
* 人民幣國際化及債市開放再進一步
* 區內機構及境外機構可申請開設跨境債券托管賬戶
(新增更多細節)
路透上海5月9日 - 中國在推動人民幣國際化、加快債市開放方面再進一步。中國銀行間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周一發布上海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登記托管、清算結算實施細則,這標誌著上海清算所即日起可為上海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提供登記托管、清算結算服務。
刊登在上海清算所網站的實施細則指出,已開立自由貿易賬戶的區內機構、已開立自由貿易賬戶或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境外機構,可申請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賬戶、指定或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資金結算賬戶,用於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的登記托管和清算結算。
區內機構包括在自貿區內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產品、私募基金、非金融企業等;境外機構包括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區)註冊成立的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產品等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
經中國央行認可的境外證券托管機構可在上海清算所開立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總賬戶,與上海清算所建立連接,並通過自貿區跨境債券專用托管總賬戶為境外機構投資人參與自貿區債券業務提供相關服務。
上海清算所並指出,自貿區跨境人民幣債券業務主要特點是:一是以跨境人民幣計價,面向自貿區內或境外的國際機構投資者;二是債券發行人多樣化,既可以是境內或區內的金融機構或企業,也可以是境外機構。
三是建立上海清算所與國際托管機構互聯的安排,國際投資人可“一點接入”參與全球多個市場,而無需單獨在各市場開戶、結算;四是債券投資方式多樣化,既可以在集中電子平台進行,也可以通過自貿區商業銀行櫃檯銷售。
通過上述機制探索,有助於逐步實現中國債券市場與國際債券市場在管理體制、業務模式等方面的東西互鑒,推動中國這一新興經濟體融入全球金融市場。
**自貿區內可開辦債券櫃檯業務**
上海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實施細則並規定,經中國央行或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可在自貿區面向區內和境外投資者發行債券等金融產品的發行人,應與上海清算所簽訂《發行人服務協議》,約定委託上海清算所辦理發行登記、信息披露、付息兌付、募集資金劃付等事項。
而面向自貿區區內和境外市場參與者發行的債券,應在中國央行認可的交易場所進行交易流通。上海清算所提供中央對手清算為主的清算結算服務,也可根據市場成員的需求,提供全額逐筆清算服務。
經中國央行備案、且與上海清算所實現聯網的承辦機構,可按有關規定,在自貿區面向區內和境外投資者開辦債券櫃檯業務。上海清算所承擔自貿區債券業務的代理付息兌付職能。
上海清算所今日還同時發布了上海自貿區跨境債券業務登記托管、清算結算業務指南。(完)
參看相關細節,請點選上海清算所網站 http://www.shclearing.com/cpyyw/tzgg/201605/t20160509_152342.html
(發稿 邊競; 審校 張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