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起步(603557.SH)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244號,簡稱“《警示函一》”)、《關於對香港起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章利民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243號,簡稱“《警示函二》”)。
《警示函一》的具體內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陳麗紅、孫兵、張盛旺、饒聰美、章利民、周建永、吳劍軍、陳章旺:2024年8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及致歉公告》,將原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預計實現歸母淨利潤,由虧損650萬元至虧損950萬元更正爲虧損3,000萬元至虧損3,200萬元。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更正不及時;公司經銷商昆明標孩商貿有限公司、株洲起福商貿有限公司在2019至2022年間,均爲公司時任總經理周建永實際控制的企業,屬公司關聯方。公司未按規定審議並披露相應年度與上述關聯方的關聯交易;2020年9月,公司公告時任控股股東香港起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香港起步)簽署《關於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並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間公告後續進展。上述協議簽署後,香港起步與協議受讓方另簽署《合作協議》,內容及後續進展與前述公告不一致;2020年6月,公司將2020年5月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閒置募集資金用於分紅,募集資金使用不規範。此外,公司還存在因合同簽署主體錯誤,導致不同募投項目之間資金混同使用的情況。綜上,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警示函二》的具體內容:香港起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章利民:2020年9月,香港起步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香港起步)先後簽署《關於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合作協議》等股份轉讓協議,其中僅告知並通過上市公司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起步)披露了《關於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並在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間通過ST起步公告後續進展,公告的協議內容及後續進展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