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8月2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中國證監會對德克森(祕交轉公開)等3家企業出具補充材料要求。其中,證監會要求德克森說明股權架構設立的合規性、主要境內運營實體浙江網塑、青島中光等註冊資本未繳足的原因及合規性等事項。
具體來看,證監會請德克森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進行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請公司說明股權架構設立的合規性。(1)股權架構搭建及返程併購涉及的通過境外持股平臺持有公司股份的境內自然人、境內機構在外匯管理、境外投資等監管程序方面合法合規性的結論性意見;(2)境內主要運營實體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均合法合規的結論性意見;(3)浙江網塑將其持有河南網塑的25%股權轉讓給昌龍香港投資有限公司的定價依據、公允性、稅費繳納情況等;(4)幻塑科技收購浙江網塑股權對應的股權轉讓價格、定價依據及公允性、對價支付情況、稅費繳納情況,是否符合《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5)中光億雲、寧波利塑轉讓浙江網塑股權的對價差異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6)對照《監管指引》說明持股5%以上股東EXCP QQG Holding Limited、EXCPXCH Holding Limited的股東的相關情況。
二、公司備案材料中說明主營業務爲通過供應鏈管理平臺開展石化、塑料產品供應鏈服務,但同時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含儲存設施)》,並計劃在河南省建設聚苯乙烯產品生產基地,請公司說明供應鏈管理平臺所面向的用戶情況以及主營業務在上市前後是否發生變化,同時說明已建(如適用)、在建及此次募投項目是否屬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並提供相關依據。
三、請公司說明主要境內運營實體浙江網塑、青島中光等註冊資本未繳足的原因及合規性,是否對公司業務經營和償債能力構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