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8日,中國證監會公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證監會國際司共對2家企業出具補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利鼎集團補充說明搭建境外架構及返程併購的合規性,以及本次發行上市的具體方案;境內運營實體開發、運營網站、小程序等產品情況等。
證監會國際司請利鼎集團就以下事項補充說明,請律師進行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關於搭建境外架構及返程併購的合規性,請說明:
(1)香港利鼎設立上海美利鼎履行外匯登記、外商投資報告監管程序情況及合規性結論。(2)上海美利鼎取得上海競坤、天津豐邁股權涉及返程併購程序的支付手段、支付時間,以及相應納稅申報等監管程序具體履行進展及合規性結論。(3公司主要境內運營實體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的合規性的結論性意見。
二、關於發行方案,請說明:本次發行上市的具體方案,包括髮行的股份數量、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列表說明發行前後股權結構的變化情況,預計募集資金量、募集資金的具體用途及相應比例。
三、關於合規經營,請說明:(1)境內運營實體經營範圍及實際從事業務是否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外商投資限制或禁止領域。(2)境內運營實體開發、運營網站、小程序等產品情況,並說明上市前後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