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1月29日,香港運輸署公佈,已根據《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第374AA章)第4(1)條批出首個自動駕駛車輛先導牌照(先導牌照)。該先導牌照申請人獲批准10輛自動駕駛車輛(自動車)在北大嶼山進行測試。
測試期間,車上會長駐有後備操作員以在有需要時接管車輛的操控。首階段將在指定時段和路段每次只可有一輛自動駕駛私家車進行路面測試,往來香港國際機場四號停車場及赤鱲角南路,途經暢達路、機場北交匯處、航天城路、航天城第三街、航天城第一街、航天城東路、航天城交匯處、東岸路及觀景路。
香港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在接獲先導牌照申請後,署方會嚴格把關,有序和安全地推動自動車在香港測試。香港運輸署歡迎有興趣的機構或企業提交申請,協力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在香港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