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瑞松科技(688090.SH)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下達的《關於對廣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孫志強、鄭德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經查,公司在財務會計覈算、項目合同管理、研發內控制度執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規範情形,不符合相關規定。2023年4月26日,公司對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並追溯調整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等財務報表,分別調減相應期間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26.58萬元、217.27萬元、31.75萬元,並調整其他相關會計科目。
據悉,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孫志強、副總裁兼財務負責人鄭德倫未按照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瑞松科技、孫志強、鄭德倫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